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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小编觉得在东莞生活的市民素质已经够高了
但是我们仍然偶尔会看到这样的现象
很多车主或乘客贪图一时方便
直接在车里把垃圾往外扔
在此,小编想提醒一下:
往车外扔垃圾要罚款啦!
当然,罚款的不止这一项。记者从东莞市城管局了解到,该局就《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规定》,公共环境卫生的诸多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规定》明确了禁止实施的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一些行为,如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等。一旦出现这些行为,将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从建筑物、机动车内向外抛掷垃圾的,以及运输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泄漏、散落、飞扬或者带泥运行。
违法行为人不能清除或者不在现场的,代为清除,代为清除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据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协助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从机动车内向外抛掷垃圾和货运车辆泄漏、散落、飞扬、带泥运行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发现的案件线索,提供交通监管信息和机动车所有人信息。
2、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以外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3、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收集、投放餐厨垃圾。
新的举报受理制度,全民监督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推行数字化服务,公布电话、网站、信箱、电子邮箱和数字化服务平台等投诉、举报途径,及时依法对被投诉、举报行为进行处理,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对投诉、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按规定予以答复。投诉、举报人通过照相机、摄像机、电子眼、录音器材等技术设备采集的音像资料,经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核,可以作为立案线索。
换句话说,在公众场合将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
所以,所有市民都得注意了
请勿贪图方便
随意破坏公共场所卫生
否则,你的钱包又要受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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