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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交通违法记分政策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信息发布者:宇晨网络
    2017-06-20 20:51:35    来源:东莞阳光网   转载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刘星)今年1月1日开始,广东省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政策,为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交警部门设置了半年的交通违法记分处理过渡期。如今,过渡期即将结束,从7月1日起交通违法记分政策将正式实施。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如果你的车辆是在广州、深圳、东莞三地有交通违法,不要着急扎堆去交警部门办理,因为这三地早在2013年就实行全面记分了,而如果你的车辆是在广州、深圳、东莞以外的城市有交通违法,那只要在今年6月30日以前处理完就还是原有政策处理,原有政策规定记分就记分,规定不记分就不记分,7月1日起,按照“应记必记”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记分。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记录消除。

    目前,除了南城西平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有好易终端机可以办理交通违法外,各镇街交警大队和部分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网点也有好易终端机,市民可以就近办理。此外,市民还可以微信、支付宝办理或者预约办理,免去排队之苦。



    来源:[http://toutiao.com/group/64333713012436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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