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东莞市工商局提前布局,在去年10月,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网络发展和治理合作备忘录》,双方约定建立服务电商发展合作机制,针对大部分小微电商经营者缺乏实体经营地的困境,在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基地打造平台网店聚集地,联合东城街道,出台实施免费登记托管、税收返还等系列优惠鼓励政策,依托我市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和集群注册模式,应用阿里巴巴的人脸识别技术为自然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提供便利,推动东莞自然人网店落户商改基地。
1月2日,东莞发出首张“淘宝”营业执照。不同于全国其他地区,这张“淘宝”营业执照具有特色鲜明的“东莞模式”。东莞的电商经营者除了可以选择使用实体经营地址及网络经营地址申办营业执照之外,还可以选择使用托管地址登记为集群个体户。即在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基地内,由一个托管企业以自己的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多个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登记,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托管服务,被托管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独立经营场所即可办理开业登记。电商平台显示IP地址为东莞,且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自然人,均可以通过东莞市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以集群注册方式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今天发出的首张“淘宝”营业执照,正是这一“独有”的登记方式。
接下来,东莞市工商局将利用东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综合试点试验基地这一载体,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持续深化改革,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落实《电子商务法》探索出更多经验和成果。